亚洲av

关于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亚洲av 发布时间:2009-03-23 05:14:10访问量:0

,下载并按填表要求填写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评审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评审表》)。 2、请各申报单位学术委员会对《申报评审表》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。初审主要审查:(1)申报资格是否符合上述规定;(2)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,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,有无弄虚作假、剽窃他人成果;(3)评审材料、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;(4)《申报评审表》中,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、客观,表达是否规范。《申报评审表》中“初审意见”可由计算机录入,请勿签章。请各申报单位重点推荐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、得到学术界重视和好评的优秀成果,并对申报成果进行排序。 3、2009年4月15日前,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社科处。教育部限额申报,亚洲av 可申报110项。学校将组织评审,择优申报。

五、申报材料 1、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: (1)《申报评审表》一式9份(含学校存档1份),统一用A4纸印制。 (2)著作类、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3份(至少1份原件)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(“亚洲av ××院系”)、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。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(至少1份原件),包含刊物封面、目录、版权页和正文,分别附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统一装订在一起。 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8份,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,分别附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统一装订;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、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。成果需要保密的,请特别注明。 (3)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8份,统一装订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;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《申报评审表》、成果、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。 (4)《申报一览表》1份。《申报一览表》务必仔细审核,使之与《申报评审表》和申报成果一致、准确无误。《申报一览表》上请加盖单位公章。 2、《申报评审表》WORD版、《申报一览表》EXCEL版请发至并请抄送至。 3、申报至教育部的成果,评奖结束后,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,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。

社科处联系人:周爱群、吴鹏程,联系电话:83594357。

详细情况与表格下载请至:

返回原图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