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申报材料 1、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: (1)《申报评审表》一式9份(含学校存档1份),统一用A4纸印制。 (2)著作类、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3份(至少1份原件)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(“亚洲av ××院系”)、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。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(至少1份原件),包含刊物封面、目录、版权页和正文,分别附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统一装订在一起。 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8份,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,分别附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统一装订;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、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。成果需要保密的,请特别注明。 (3)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8份,统一装订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;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《申报评审表》、成果、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。 (4)《申报一览表》1份。《申报一览表》务必仔细审核,使之与《申报评审表》和申报成果一致、准确无误。《申报一览表》上请加盖单位公章。 2、《申报评审表》WORD版、《申报一览表》EXCEL版请发至并请抄送至。 3、申报至教育部的成果,评奖结束后,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,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。
社科处联系人:周爱群、吴鹏程,联系电话:8359435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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